各学院:
为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要求
1.评定对象:嘉兴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不含留学生)。
2.评定依据:《嘉兴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嘉大学字〔2024〕33号)。
3.评定办法:详见相关文件。
二、评定安排
1.3月20日前,完成“评奖评优”系统中的评奖模式、负责人、人数设置等工作。
2.4月10日前,完成“评奖评优”系统中获奖名单提交,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汇总名单至学生工作处。
三、评定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由系统自动根据学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各学院审核学生基本条件后评定具体名单。
2.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有异议,各学院须认真调查核实,必要时及时修正。
3.各学院确认汇总名单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学生处对拟获得者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发文。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可参评学生人数以教务系统中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在校学生人数为准,一等奖学金拟获得者为可参评人数的4%,二等奖学金拟获得者为可参评人数的8%,三等奖学金拟获得者为可参评人数的18%。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评定工作,于4月10日前在“评奖评优”系统上完成学院层面的审核,并提交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纸质稿(经办辅导员、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至学生处。联系人及电话:姚瑶,83647078。
附件:嘉兴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