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嘉兴学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各类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提高学习积极性,努力营造优良学风、校风,根据《嘉兴学院奖学金条例》(嘉院学字【2007】25号)和《嘉兴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办法(试行)》(嘉院学字【200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7、2008年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1)评比奖项:综合一、二、三等奖、各类单项奖学金;
(2)评定依据:《嘉兴学院奖学金条例》(嘉院学字【2007】25号)和《嘉兴学院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办法》(嘉院学字【2007】28号)
(3)评比办法:详见文件要求
(4)申报要求:综合奖学金在各班班主任指导下,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序评定;单项奖学金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获奖候选人名单必须经过班主任认真审核,签字后上报学院学工办留存,以便检查。
二、2009、2010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1)评比奖项:学习优秀奖学金
(2)评定依据:《嘉兴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办法(试行)》(嘉院学字【2009】7号)。
(3)评比办法:学习优秀奖学金以列入教学计划内的各门考试、考查课程的加权平均绩点分的专业排名评定。
加权平均绩点分=∑(该课程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
(4)申报要求:学习优秀奖学金无须个人申报,由各学院审核学生基本条件后直接按照排名评定。
(5)评选学期学生有不合格课程的,补考通过后可以参加评定,补考课程的成绩以教务系统最后登录的成绩为准;重修者不得参加当年度评比。
三、 评比程序:
(1)所有候选人名单必须在分院公示三天以上接受学生的监督,如有异议,须认真对待,调查核实,如有错误及时修正。候选人名单必须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上报学生处。
(2)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的评定工作进行抽查、监督。
四、评比要求:
各学院于3月14日前将附件1、2、3纸质稿(需签名、盖章)后上报学生处,同时将附件4的电子文稿一并上交。
五、附件:
1、嘉兴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审表(2007、2008年级学生用表)
2、嘉兴学院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表(2009、2010级学生用表)
3、嘉兴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4、嘉兴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EXCEL)
学生工作部(处)
2011年2月23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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