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嘉兴学院第九届陈省身奖学生奖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嘉兴学院陈省身奖评比办法(试行)》(嘉院发〔2006〕3号)精神,学校继续组织开展第九届陈省身奖学生奖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嘉兴学院和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全日制在籍2014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学院按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推荐,最终评定总数不超过10人。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在全体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和动员。
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嘉兴学院第九届陈省身奖学生奖申请表》(附件1)。
3.各学院根据评比条件由学院党政领导充分酝酿,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3‰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充分征求全院师生意见。
4.各学院于5月11日前将《嘉兴学院第九届陈省身奖学生奖申请表》和《嘉兴学院第九届陈省身奖学生奖候选人事迹汇总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签字盖章)报学生处蔡军。
四、注意事项:
陈省身奖学生奖为嘉兴学院学生最高荣誉称号,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宁缺勿滥,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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