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服务学生。根据《嘉兴学院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学生处〔2014〕17 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辅导员考核及评优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机构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及各二级学院。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4年度,2014年新进辅导员考核时间为下半年。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请参照《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四、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个人总结(提交总结材料)、学生评议、二级学院考核及辅导员职业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学生评议分×35%﹢学院考核分×40%﹢辅导员职业能力考核分×25%(详见附表)。
二级学院考核时辅导员必须根据工作职责面向学生和二级学院述职。参加评议的学生须占全院学生数的5%(医学院含三本学生),同时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可以按照:各年级随机抽取的普通学生占25%、学生干部占25%(其中班级基层干部须有一定比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25%、毕业生占25%组成。学生听取完辅导员述职后,现场打分。
辅导员职业能力考核以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初赛成绩计算。其他考核内容详见《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五、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初赛安排
时间:2015年1月12日14:00-16:00(初定)
地点:行政楼一楼报告厅(初定)
参加人员:全体辅导员
六、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专职辅导员总数的15%。工作未满1年的辅导员原则上不能评定优秀。
七、考核要求
1.辅导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及完成情况认真总结。
2.二级学院确定好辅导员述职时间、地点于12月26日前报学生处胡卸红,学生处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部分学院的述职工作。各学院于1月8日前考核完毕,并将附件1、4的电子稿、纸质(盖章)稿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学生处胡卸红。
3.学生工作处将最终考核及评优结果进行公示、下文。
附件:
1.嘉兴学院辅导员考核表
2.嘉兴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分表
3.嘉兴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院评分表
4.嘉兴学院辅导员考核汇总表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列表
2014年辅导员考核及评优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