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批专家型辅导员骨干,推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经研究决定在学生处的指导下成立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
一、目的意义
坚持立德树人,紧密围绕嘉兴学院学生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优秀辅导员团队,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使辅导员工作室成为展示我校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优秀辅导员的摇篮,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辅导员队伍。
二、参与对象
嘉兴学院所有专(兼)职辅导员、学生处工作人员。
所有参与对象均可以(含跨学院)组建或加入一个辅导员工作室。
三、工作室主要构成及职责
1.每个工作室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
2.各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其中主持人需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3.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助理主持人协助主持人开展工作,当主持人调离辅导员岗位后,由助理主持人替任主持人主持工作。
4.各工作室应以辅导员专业能力建设为中心,形成良好的团队工作制度和团队文化,开展辅导员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等,确保工作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5.各工作室由学生处负责审批组建,学生处整合全校资源,对工作室提供支持,落实场地和办公设备、配置人员、协调关系、安排配套经费。
四、工作室成立截止时间
2017年 4月7日组建截止。
五、工作室成立程序
每个工作室在组建完毕后,填写《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情况表》、《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报名表》。
相关表格以工作室为单位于4月7日前发给学生处岳东起老师。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7078。
附件:
1.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情况表
2.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报名表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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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报名表.doc»
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