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批专家型辅导员骨干,推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品牌化,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嘉兴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以及2017年辅导员工作室验收工作。
一、2018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要求
(一)工作室研究方向
坚持立德树人,紧密围绕嘉兴学院学生成才需求,针对学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展开系统性、创新性研究。
(二)参与对象
嘉兴学院所有专(兼)职辅导员、学生处工作人员。
所有参与对象均可以(含跨学院)组建或加入一个辅导员工作室。
(三)工作室主要构成及职责
1.每个工作室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
2.各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其中主持人需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3.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助理主持人协助主持人开展工作,当主持人调离辅导员岗位后,由助理主持人替任主持人主持工作。
4.各工作室应以辅导员专业能力建设为中心,形成良好的团队工作制度和团队文化,开展辅导员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等,确保工作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5.各工作室由学生处负责审批组建,学生处整合全校资源,对工作室提供支持,落实场地和办公设备、配置人员、协调关系、安排配套经费。
(四)工作室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 5月20日申报截止。
(五)工作室申报程序
每个工作室在组建完毕后,填写《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情况表》(附件1)、《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报名表》(附件2)。
相关表格以工作室为单位于5月20日前发给学生处岳东起。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7078。
二、2017年成立辅导员工作室验收要求
(一)验收对象
2017年6月成立的辅导员工作室,具体名单如下:
1. “一嘉一”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工作室——文法学院 吴燕
2. 红帆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室——设计学院 杨燕群
3. Sunday工作室——商学院 姚春芬
4. 智汇数信工作室——数信学院 余德将
5. 青少年职业生涯规划营——商学院 朱莹
6. 零距离就业工作室——建工学院 李嘉
7. 职来职往工作室——商学院 汪浩鸿
8. BIM创客空间——建工学院 王辉
(二)验收方式
请各工作室负责人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工作室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室截止到目前的日常运行状况、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的工作理论和实践成果,填写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验收报告(附件3),报学生工作处岳东起,并将相关报告制作成PPT,进行公开展示。
(三)验收时间
2018年 5月20日之前上交验收报告。公开展示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情况表
2.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报名表
3.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室验收报告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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