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辅导员的学历学位层次,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我校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攻读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根据《嘉兴学院博士学位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嘉院人字〔2012〕15号)和嘉兴学院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有意向攻读博士的专职辅导员,需要每年12月向校学生处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脱产读博。
请先将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待学院审批同意后提交学生处审批。其他具体申请条件、流程、要求等事项详见附件。
如有意向攻读2019年博士学位的辅导员,请于2019年1月4日前将相关申请提交学生处。过期不提交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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