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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学院关于组织2020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0-06-11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加强和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研究分会《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2020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嘉兴学院(含南湖学院)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省级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荐,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推荐。

    二、申报、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的要求,各高校组织本校辅导员推荐,独立学院计入本部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三、申报、推荐条件和要求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参与选树活动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

    四、申报、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6月17日前,各学院按照推荐名额自行组织本学院辅导员初选,确定学院推荐人选(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2.材料上报。被学院确定为推荐人选的辅导员,填写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报名表、候选人事迹材料、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数码照片。材料标题注明“XX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候选人事迹。数码照片包括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各学院学工办主任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给学生处岳东起,逾期不予受理。

    3.组织推荐。学生处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对所有上报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保障其真实性和代表性。最终确定2名辅导员作为学校拟推荐人选。

    4.结果公示。将拟推荐人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研究,无问题后作为学校正式推荐人选上报,参加省级选树。

    五、申报、推荐原则

    1.发挥评选的激励导向作用,向一线辅导员倾斜。

    2.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从严把关,确保质量。公示期间接到问题反映的,及时核实,有问题的取消评选、推荐资格。

     六、荣誉授予

    根据省里通知,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20名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50名,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附件:1.各学院推荐名额

    2.推荐人选填报材料

     嘉兴学院党委学工部

     2020年6月11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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