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服务学生。根据《嘉兴学院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辅导员专项考核、评优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机构:
学校由学生工作处、团委等有关部门组成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所在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3年度,2013年新进辅导员考核时间为下半年。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请参照《嘉兴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
四、考核形式:
1、考核需要个人总结(提交总结材料)并向学生和二级学院述职,考核采取学生评议、二级学院考核、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参加评议的学生须占全院学生数的5%(外语、医学院含三本学生),同时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可以按照:各年级随机抽取的普通学生占25%、学生干部占25%(其中班级基层干部须有一定比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25%、毕业生占25%组成。学生听取完辅导员述职后,现场打分。
计分方式为:学生评议分×40%﹢学院考核分×35%﹢学校考核分×25%,详见附表。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成绩可以加分(需提供材料):
(1)创造性地开展学生教育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可酌情加1~2分;
(2)所带班级或学生受到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2分。
(3)结合工作进行工作研究,撰写论文并发表的每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加1分,参加浙江省辅导员论坛,提交论文加1分,获奖加2分。
(4)参加浙江省辅导员技能大赛加2分,获奖加3分。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工作失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在师生中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不接受工作任务,经教育不改的;
(3)屡次不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疏于教育管理而发生学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置的;
(6)在学生党员发展、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7)对学生中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或纵容学生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8)总结材料弄虚作假的。
4、学生打分的平均分如果低于20分的不能评选为优秀。
五、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专职辅导员总数的15%。工作未满1年的辅导员原则上不能评定优秀。
六、考核要求:
1、辅导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及完成情况认真总结。
2、二级学院确定好辅导员述职时间、地点后12月17日前报学生处蔡军,学生处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部分学院的述职工作。各学院原则上于12月31日前考核完毕,并将附件1、5的电子稿、纸质(盖章)稿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学生处蔡军。
3、校辅导员考核小组将对辅导员进行集中评议打分。参加优秀辅导员评选的候选人要进行PPT展示与答辩。
4、学生工作处将最终考核及评优结果进行公示、下文。
附件:1、嘉兴学院辅导员考核表
2、嘉兴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分表
3、嘉兴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院评分表
4、嘉兴学院辅导员考核学校职能部门评分表
5、嘉兴学院辅导员考核汇总表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3-12-7
附件列表
2013年专职辅导员考核、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