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与嘉兴启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设立嘉兴学院“嘉兴启明助学金”,用于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金额:
嘉兴学院大二、大三学生共40人,每人25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为学校资助对象在库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三)学习努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办法: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材料,择优推荐,形成建议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的建议名单报校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后,反馈给嘉兴启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由公司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嘉兴启明助学金”宣传工作,向学生传达参评条件、评选程序等相关事项。
(二)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和分学院推荐指标数(附件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择优评选后,形成推荐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按时完成。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嘉兴启明助学金”资助报名表》(附件2)纸质稿1份,和《“嘉兴启明助学”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交学生处童林泉老师处,联系电话:83640095。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档案备查工作。
五、其他
(一)各学院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兼顾学生资助的覆盖面。
(二)助学金在完成评比后,预计于当年11月完成金额发放。
附件:1.分学院推荐指标数
2.“嘉兴启明助学金”资助报名表
3.“嘉兴启明助学”资助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16日